为全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部署,切实保障新乡市服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及原材料采购,近日,新乡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联合制定印发了《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贷款资金申报及使用办法》。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与市工信局积极联系。联系人:谢卫红(3696829)、岳彩军(3696540)。
《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贷款资金申报及使用办法》请登陆新乡市工信局官方网站下载查看。(http://xxgxj.gov.cn/ggtz/202002071038194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