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指办﹝2020﹞15号)。通知要求,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迅速复工复产,其他企业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通知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进行了分类,科学安排了具体开工时间,同时,通知要求,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备齐疫情防控物资,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并实行复工复产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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