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企业甄别认定工作

为落实省政府、省发改委有关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的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8号)要求,我市开展今年的甄别认定工作。

要求各县(市、区)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开展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焦化9个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的甄别认定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在本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包括企业名称、地址、产品产能、所属类别(限制类、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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