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军分区 关于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

索 引 号: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2021-01-29 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军分区
关于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热情,大力提升我市兵员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对2021年(含)以后从新乡市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专科在校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纳入年度预算,年底据实核报。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市财政情况可适时调整。

  二、对从新乡市应征入伍的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报销其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期间所产生的差旅费和误餐费。差旅费标准参照义务兵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据实核算报销,误餐费按照体格检查1天、政治考核2天,每人每天50元标准,累计每人费用不超过5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人武部列年度兵役征集费支付。

  三、统筹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市按辖区人口(参考适龄青年数),平均分配兵员征集任务,科学分配大学生征集任务,完不成大学生兵员征集任务的县(市)、区全额负担代替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因超额完成任务而承担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市)、区之间需要划转资金的,由市财政年终结算时统一调整。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其他优惠政策与措施。

  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军分区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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