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德豫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0〕35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张德豫同志的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李莉(女)、火晓勇、郜俊洪同志的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2021年1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0〕35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张德豫同志的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李莉(女)、火晓勇、郜俊洪同志的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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