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省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全省科技统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5年(不含)以前建设的河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调查材料
(一)《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总结报告》
(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调查表》
登录“河南省科技统计管理系统(http://tj.hnkjt.gov.cn)”填写工程中心年报并提交至主管单位(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与“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总结报告”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一式三份报送主管单位(许昌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盖章,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xckjjjhk@126.com)。
三、相关要求
(一)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填写调查材料。
(二)调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
(三)依托单位需要更名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另外出具更名申请,申请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
(四)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组织相关材料的集中受理,审核合格后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4日之前
报送地点:许昌科技大市场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A区七号工位 (具体地址:魏武路与尚德路交叉路口向西,许昌新区管委会院内。)
受理人:齐尚 电话:2961393
负责人:槐俊才 2965015
电子信箱:xckjjjhk@126.com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