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度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
如对公示受理企业有异议,请向许昌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和监察室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监察室 2966706
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2965021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