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2020年度全市金融工作

  • 索 引 号 : 11411000005747138B/202103-07881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1-03-19 10:10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2020年度全市金融工作
  • 文 号 : 许政 [2021]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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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2020年度全市金融工作

    许政 [2021] 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金融机构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支持我市经济建设高质量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持续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调动各地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新发展格局下保持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20年度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建设银行许昌分行等6家银行业机构奖励55万元,对获得“2020年度金融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的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等2家金融管理部门各奖励10万元;对获得“2020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县(市、区)”的襄城县等2个县市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和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水平,为许昌金融事业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务实重干,努力开创我市金融工作新局面,为加快许昌“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2020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许昌市2020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2020年度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一等奖:建设银行许昌分行,奖励20万元;

    二等奖:中国银行许昌分行、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各奖励10万元;

    三等奖:邮储银行许昌分行、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农信系统,各奖励5万元。

    二、2020年度金融管理服务先进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各奖励10万元。

    三、2020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县(市、区)

    第一名:襄城县

    第二名:禹州市

    以上奖励共计75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获奖单位班子成员及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结果与财政资金存放挂钩,具体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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