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0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组织,职能 | |
| 文 号:新密人社〔2015〕8号 | 成文日期:2015-01-29 | 发布日期:2015-01-29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1-29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王关生、霍银凤、郭爱红、朱松枝、杨彩风、刘清蕊、杨新战、王文杰、李福林、楚松灿、李树敏、于书印、郑艳芝十三名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四年二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