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3879374/2015-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青政文〔2015〕7号 | 成文日期:2015-02-27 | 发布日期:2015-03-10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居委会:<?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现将《青屏街办事处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15年2月27日
青屏街办事处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
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新密市财政局、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农文〔2015〕3号)精神,结合我办事处农作物受灾情况,制定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配原则及补助标准
(一)分配原则。根据各社区<?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4年8月2日上报的受旱面积,确定各社区的受灾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受旱面积每亩补助4元,用于对受灾农民购买农药、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进行补助。
二、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一)2015年1月30日前,根据新密市文件要求和我办事处实际,确定各社区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数额。
(二)2015年2月25日前,由各社区根据上报受灾面积和补助金额制定补助资金分配到户实施方案,以社区为单位将补助资金拟分配到户情况进行公示,2015年3月5日前,各社区将分户清册公示结果加盖公章上报办事处农工办。
3、根据公示结果,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
三、具体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社区要建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好本社区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解决预案,尽一切可能防止工作出现疏漏。
二要明确责任。各社区相关负责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要加强督导。办事处农办将组织人员对各社区开展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