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驰等19名公务员任职定级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19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任职定级
文    号:新密人社〔2015〕27号成文日期:2015-03-26发布日期:2015-03-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5-03-26废止日期
关于梁驰等19名公务员任职定级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的规定,我市 2014年3月录用的梁驰等19名公务员一年试用期已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同意按时任职定级。

 

梁驰同志任大隗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郭益慈同志任苟堂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田停停同志任刘寨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徐璐、赫振川、牛文璐、翟大鑫等4名同志任超化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程向宇、邢子昂2名同志任岳村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常洁、周金涛2名同志任袁庄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申亚丽、孙海龙、曹建波等3名同志任牛店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李联朋同志任来集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王冰同志任来集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王惠娇同志任曲梁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苏艳荣同志任米村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闫梦远同志任白寨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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