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1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任职定级 | |
文 号:新密人社〔2015〕27号 | 成文日期:2015-03-26 | 发布日期:2015-03-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3-26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乡(镇):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的规定,我市 2014年3月录用的梁驰等19名公务员一年试用期已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同意按时任职定级。
梁驰同志任大隗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郭益慈同志任苟堂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田停停同志任刘寨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徐璐、赫振川、牛文璐、翟大鑫等4名同志任超化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程向宇、邢子昂2名同志任岳村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常洁、周金涛2名同志任袁庄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申亚丽、孙海龙、曹建波等3名同志任牛店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李联朋同志任来集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王冰同志任来集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王惠娇同志任曲梁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苏艳荣同志任米村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闫梦远同志任白寨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