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27/2015-000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
文    号:新密煤字〔2015〕35号成文日期:2015-04-16发布日期:2015-04-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

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部门,郑煤集团郑新公司、国瑞公司和神火集团郑州区域公司,地方主体郑宏公司、郑兴公司及所属各煤矿:

为巩固安全治本攻坚成果,全面提升我市煤矿现场管理水平,按照郑州市煤炭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郑煤〔2015〕29号)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兼并重组和地方主体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监督检查”的现场管理模式和管控机制,以全面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益,实现煤矿企业装备水平提升和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双轮驱动”,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学习借鉴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理念,彻底解决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低、规程制度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我市煤矿科学管理水平,全面完成2015年度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康

副组长:赵朝锋  任令钧  刘剑波  裴中辰  阴明朝

        刘彦庆  李素中  申新庄  张国友

成  员:局各相关业务科室(队)长、各煤炭管理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一科,申新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活动开展具体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用好“一个载体”,提高管理意识。

2015年全市煤炭行业要以“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抓好源头预防,深化过程控制,细化监督检查,强化落实整改,全面提高现场管理意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二)落实“两个严格”,抓好源头预防。

1. 严格规程措施审批。每一采、掘、修工作面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凡采面搬迁、巷道贯通、支护变更、钻孔施工等每项特殊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措施要根据地质资料、矿压显现规律、设备性能等编制,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在作业过程中,地质条件、生产工艺、支护形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或补充。主体企业(区域公司)要严格按照“三不批”原则(即地质资料不清不审批,措施不具体不审批,编制缺乏针对性不审批),加强规程措施的审批管理。

2. 严格工程“开工许可”。井下各项工程落实“开工许可”制度,采掘工作面、维修工程和特殊作业开工前,必须由主体企业或区域公司进行“三评价一评定”(对顶板管理、瓦斯防治、水害治理进行评价,对机电运输系统进行评定),煤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工程“开工许可牌”后,方可作业。严格做到“五不开工”:即规程措施未制订或未审批不开工、工人未培训或未贯彻学习不开工、现场管理员不到位不开工、未组织“三评价一评定”不开工、无“开工许可牌”不开工。

(三)加强“三项建设”,深化过程控制。

1. 加强班组建设。煤矿企业要借鉴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国投塔山煤矿“人人都是班组长”班组管理法等先进经验,推行班组长轮值管理机制,形成全员管理班组,提高工人的技术素质和责任意识;推行班组“三位一体”现场管理机制,即班组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形成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确保安全;加强班组建设,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选拔责任心强、安全素质高、业务技能熟练的优秀工人充实到班组领导岗位,通过打造高素质安全班组,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现场作业安全保障。

2. 加强执行力建设。执行力建设是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各项规程措施的有力保障。煤矿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严防“三违”,做到组织指挥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的标准、程序进行作业,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杜绝经验主义、习惯性违章。

3. 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细则进行现场管理,让质量标准化贯穿到井下生产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要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制度,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提高。主体企业或区域公司要定期对所属煤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等,确保安全生产。

(四)推行“四个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1. 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我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做到人员下沉、职责下放、监管前移。网格化人员要深入井下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监管工作不积极主动、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的问题。

2. 推行矿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双带班”机制。生产矿井每班至少由一名矿级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进行全程满点带班,对井下各作业地点进行定点检查巡视,井下有特殊作业时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及时发现和组织整改隐患、排除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等。

3. 推行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煤矿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名工人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熟悉设备性能和作业防范重点,促使工人规范化作业。要制定人才培养引进安全技术队伍建设中长期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围绕综采综掘、水文地质、瓦斯防治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开展技术规范培训和专业人才引进,以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

4. 推行奖惩激励机制。“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要开展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现场管理不到位、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人培训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和责任“双倒查”。企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季总结、年评比,对勇于创新、动真碰硬、尽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是杜绝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各管理中队、煤炭主体企业及区域公司、全市各煤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立即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推进全市煤矿现场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各管理中队、煤炭主体企业或区域公司要根据所辖煤矿实际,至少选取一家煤矿作为“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示范矿井,进行重点督促,服务指导。要充分发挥示范矿井典型引路作用,及时将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推广,组织辖区煤矿进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井下现场管理作为今年日常安全监管及各项安全督查检查的重点,坚持依法治安,严格执法检查。凡发现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问题的煤矿,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坚决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附件:新密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新密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促进全市煤矿现场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按照郑州市煤炭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推进方案的通知》(郑煤〔2015〕29号、46号)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落实“两个严格、三项建设、四个机制”为抓手,牢固树立“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益”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煤矿企业和监管队伍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开展“十个一”活动,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现场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煤矿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贯穿2015年全年始终,活动范围为全市已批准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的兼并重组煤矿、地方主体煤矿。

三、活动步骤

按照“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5月10日)  

各管理中队和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专栏、板报、广播、微信等形式,宣传“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目的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氛围。

1. 组织召开一次动员会。各主体公司(区域公司)和煤矿要分别组织召开一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推动“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全面展开。

2. 明确一批试点单位。每个主体企业区域公司要明确一个矿井作为试点,每个矿井要明确一个班组作为试点,研究创新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的措施方法,做到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3. 用好一条文化长廊。每一煤矿要利用矿区安全文化长廊,结合“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充实完善长廊内容,宣传先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普及危险源辨识及防范措施、岗位操作技能规范,表彰优秀班组及员工等,掀起“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高潮。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11月10日)

各煤矿要采取岗位自查、专项排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各项制度、措施、标准和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提高。

1. 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主体公司(区域公司)和煤矿要严格按照“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对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度、措施、标准和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深挖细查,个人查行为,煤矿查制度,公司查机制,并建立排查问题台账。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从制度、标准、管理三个方面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监督实施到位。

2. 建立一套现场管理机制。对照排查问题台账,结合政策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重新梳理整合矿井现有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操作标准。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岗位操作技术标准,修改完善一套现场管理制度,创新理顺一套企业管理机制,达到岗位操作标准明确、现场管理制度清晰、企业管理机制科学合理。

3. 打造一支优秀管理团队。煤矿企业要以加强班组建设和执行力建设为重点,对管理队伍进行整顿。通过教育、培训、调整、充实等手段,解决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执行、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和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等问题,并把专业技术精湛、管理能力较强、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管理队伍中。实现年龄和专业结构优化配置,筑牢现场管理的人才基础。同时对工人技术能力开展强化培训,使煤矿职工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岗位工作的需要。

4. 召开一次座谈会。下半年适当时机,局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交流在现场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探讨进一步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的方法措施,达到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5. 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每阶段结束前,局将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主体企业(区域公司)和煤矿的活动组织开展、方法措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引导、指导和督导,防止活动虎头蛇尾、放任自流,对取得的成效和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全面推进活动的不断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11日—12月30日)

各管理中队和煤矿企业要对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全面深入的汇总梳理、总结提炼,并把活动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1. 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各管理中队、主体公司(区域公司)和煤矿要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局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比。对组织得力、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2. 实现一个目标。通过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实现煤矿现场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达到“三升、三无”的目的,即现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企业管理效益明显提升;行为无“三违”,企业无事故,全年无死亡,全面开创“让标准作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让结果达到标准”的新局面。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要抓住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即矿长抓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抓班组长,班组抓员工,切实解决现场管理“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顽症,全面推动煤矿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现场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督导检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各类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帮助解决企业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执法检查,促进现场管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弛而不息,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管理中队要将对活动组织方式、采取的具体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取得的实效、典型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现场管理意见建议等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形成阶段小结和总结报告,分别于每个阶段结束后5天内和12月30日前报局安监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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