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城关镇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29000/2015-000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城政文〔2015〕15号成文日期:2015-04-22发布日期:2015-04-22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15年城关镇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排查当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准确掌握全镇食品安全现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5年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密食安办〔201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

一、目标任务

以落实食品安全“五查”长效机制为重点,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开展市场清查,进一步摸清全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促进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增强自律意识;通过排查食品市场隐患,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强化日常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生产企业

1.查企业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范围与核准的是否一致。

2.查企业管理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制度是否执行落实到位。

3.查企业过程控制。看购进原材料是否审核把关,是否按核准的工艺和标准组织生产,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产品出厂前是否经检验合格。

4.查企业卫生状况。看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要求的卫生条件和管控措施是否保持,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及体检执行情况。

(二)流通企业

1.查经营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核准项目是否一致,有无伪造、涂改、出借许可证的行为。

2.查经营管理制度。看企业制定有什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如何。

3.查经营保障条件。看企业卫生条件如何,冷藏保鲜设备和运行是否满足经营食品的温控要求,食品是否随地摆放。

4.查经营食品。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把关情况,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标签标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有无假冒伪劣食品,散装食品是否有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三)餐饮企业

1.查企业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制作供应品种与核准项目是否一致。

2.查企业管理制度。看企业制定了什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如何。

3.查食品原料控制。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执行情况,采购使用食材和辅料有无假冒、劣质产品,有无使用过期、回收食品作原料。

4.查安全保障措施。看有无低温保鲜设备和运行状态,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卫生条件保持如何,食品留样管理情况,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三、方法步骤

全市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部署(4月15日至4月28日)

各村要结合本辖区、本环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于4月28日前将行动方案报送至镇食安办。通过召开会议、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大清查行动的目的、意义,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家喻户晓,动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第二阶段:认真自查自纠(4月29日至6月28日)

要组织、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照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以主体资格、行为规范、制度落实、措施保障等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项目,对照检查内容,自我排查问题和隐患。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依法被注销许可企业生产的产品,一经发现,要立即下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报镇食安办。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治理(6月29日至9月28日)

各村要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户检查、逐户核实、逐户登记,不留死角,并要分类登记造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集中进行检查整顿。在强化市场检查的同时,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生产经营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无证生产经营的,要依法取缔。对发现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问题或线索,要及时报送镇食安办。

第四阶段:规范提升总结(9月29日至11月25日)

各村要根据大清查情况完善本辖区、本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使登记监管信息与清查数据相一致、企业的实际运行状况与档案记载的状况相一致,完善管理档案,达到户口清、状况明、分类准、信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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