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加强对煤炭管理中队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

索 引 号:005307327/2015-000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中队,管理,规定
文    号:新密煤字〔2015〕40号成文日期:2015-05-04发布日期:2015-05-04
体    裁:命令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加强对煤炭管理中队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加强对煤炭管理中队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各煤炭管理中队的日常管理,促进煤炭管理中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煤炭管理中队要按照局统一安排,配合做好执法检查以及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管理和顶板管理等专项检查。各种检查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及时建立台帐备查。

二、各煤炭管理中队要按照局有关下井规定,深入井下排查隐患,每月月底前如实统计每位队员的下井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三、各煤炭管理中队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局执法大队。

四、及时向煤矿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我局会议、文件精神。

五、针对“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管理重点,煤炭管理中队要指定专职负责人各一名,具体负责该专业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由执法大队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培训内容为:与煤矿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七、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执法大队和煤炭管理中队要加强值班,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巡查。每月执法大队要对各煤炭管理中队节假日值班情况至少抽查一次。

八、配合做好各种举报信访案件的核查、上报工作。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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