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寨镇人民政府白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307749/2015-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
文    号:白寨政文〔2015〕12 号成文日期:2015-04-22发布日期:2015-05-05
体    裁:议案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白寨镇人民政府白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机关各部门:

现将《白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4月22日

白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为切实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各项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做好我镇涉农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郑州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我镇专项整治行动由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在镇政府领导下,财政所、农办、民政所、林办、计生办、三资办、村镇办、信访办等部门组成白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具体安排。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分步实施。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2013年、2014年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组织保障

成立白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占令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彭伟、副镇长李瑞彬担任副组长,镇财政所、农办、民政所、林办、计生办、三资办、村镇办、经发办、信访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镇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专职从事治理工作。

各村、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村、相关部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或农业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动员部署

各村要做到早动员、全部署、抓落实,着力解决思想不重视、工作走过场的问题,做到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各村、相关部门也要在4月18日前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经发办、农办、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我镇专项整治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4个步骤。

(一)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前)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村负责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有关涉农部门和各村,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和村,项目实施和受益主体等。自查过程中,镇相关部门、各村要在摸清本部门、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分配、使用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对2013、2014年度已由新密市级以上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审计、检查过的涉农资金,要重点检查已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在自查自纠结束前要整改处理到位。镇相关部门、各村要在4月22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镇级复查阶段(5月15日前)

镇相关部门、各村在组织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专业人员对所辖村和用款单位进行复查,镇级复查村和单位个数不少于50%;村级复查所辖村和用款单位个数不得低于100%。主要是对分配、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项目实施和受益主体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的重点是:是否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以前年度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处理到位,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等。要突出边检查边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查处案件和相关责任人。镇相关部门、各村要在5月15日前形成复查工作报告,并对自查自纠和复查结果出具承诺书,一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8月10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和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帐目,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镇相关部门、各村要在7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20日前将全镇整改工作报告报新密市政府和郑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阶段(8月10日—9月10日)

镇相关部门、各村要在8月15日前对本部门、本地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复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全镇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8月20日前报新密市政府和郑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严格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非常重视,并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镇相关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学习和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镇相关部门、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检查、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分级负责,齐抓共管。镇相关部门、各村对自查自纠和复查负责,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出具承诺书,对自查及复查结果做出承诺。

(四)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镇财政所、农办、民政所、林办、计生办、三资办、村镇办、经发办、信访办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从事治理工作。要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选择业务扎实的人员实施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督察和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五)坚持政策规定,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镇领导小组在督导和复查等过程中,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六)注重源头防治,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总结梳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有针对性的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白寨镇涉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白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和新密市涉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涉农专项整治行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寨镇涉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占令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  伟   镇纪委书记

              李瑞彬   副镇长

成   员:刘伟丽   镇纪委副书记                

             徐新创   镇财政所所长     

             刘松坡   镇经发办主任

             李留军   镇农办主任       

             陈亚丽   镇民政所所长

             冯国岭   镇林业办主任     

             张永强   镇计生办主任  

             史小强   镇村镇办主任

             李新锋   镇信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财政所,由徐新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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