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07/2015-007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新密水函〔2015〕9号 | 成文日期:2015-05-04 | 发布日期:2015-05-06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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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对新密市平陌河界河至龙泉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豫水行许字〔2013〕314号),以及《关于对新密市平陌河龙泉至入双洎河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豫水行许字〔2013〕313号)文件要求,我局要对平陌河界河至入双洎河口段河道进行治理,范围从平陌河界河(桩号0 000)至入双洎河口段(桩号14 000),治理长度14公里。
贵单位埋设在平陌镇、超化镇的部分通讯线杆,在平陌河界河至入双洎河口段河道治理项目规划范围内,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请贵单位给予配合,尽快挪移线杆。
特此函告。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