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00/2015-0002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政务,应急,地质
文    号:新密国土资〔2015〕41号成文日期:2015-05-20发布日期:2015-05-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国土资文〔2015〕415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所要和所在地的党委政府结合,迅速开展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工作,做到辖区内不留死角,全部排查到位。各所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排查工作责任人到人,措施到位;

二、对新发现的地灾隐患点要摸清隐患点基本情况,落实监测人及责任人,纳入2015年地灾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对2014年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隐患点的类型、规模、危险情、威胁对象和检测手段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的落实情况,并检查各隐患点地质灾害警示牌埋设情况;

三、对新发现的地灾隐患点及核查继续保留的隐患点,要按要求认真填报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表,对已消除威胁的隐患点要写出情况说明;

四、各所要将排查情况及时与本辖区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对可以消除隐患的灾害点要及时进行治理。

五、各所于5月22日前,将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表、警示牌所需数量及(6月—9月)各所汛期值班表加盖公章后报局地质环境科。

 

附件:市   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表

 

 

 

                            2015年5月20日

附  件

 

市       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表

 

所在地政府:(盖章)

 

编号

类型

地理位置

乡(镇)          村             组

坐标

经度

纬度

险情级别

威胁人数

户        人

直接威胁资产

预计         万元

威胁重要设施

隐患点

基本情况

是否进行监测及方法

报警方式

是否有临时避灾场所及建设情况

是否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是否设有警示标识

是否有防灾预案

防灾责任单位

联系方式

防灾责任人

联系方式

监测人

联系方式

 

填表人:               核查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四份,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办)盖章确认;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街道办)、县(市、区)国土局和市国土局各一份,报省厅一份; 

2. 编号格式为:各市车牌号—县(市、区)名字的首字母—灾害类型的首字母—4位数数字。如郑州市上街区核查的第49号隐患点,灾害类型为滑坡,编号则编为A—SJ—HP—0049;

3. 地质灾害隐患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六种类型;

4. 地理位置应具体到村组;坐标按度、分、秒格式填写,如经度110°36′12.5″、纬度34°15′23.8″。

5. 险情级别分为特大型(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大型(威胁人数500-10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1亿元)、中型(威胁人数100-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500-5000万元)、小型(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等;

6. 重要设施包括城镇村庄、风景名胜区、厂矿企业、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油气)设施等;

7. 隐患点基本情况包括:规模、变形情况、稳定性等;

8. 监测方法分为专业监测、人工巡视巡查和简易监测(裂缝报警器、卷尺木桩、贴纸)等;

9. 核查人必须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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