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5-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通知 | |
文 号:新密司文〔2015〕15号 | 成文日期:2015-06-04 | 发布日期:2015-06-10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杨伟锋同志兼任局办公室主任;
邢众帅同志、杨冬玲同志按正股级对待;
张永军同志任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2015年6月4日
索 引 号:005307554/2015-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通知 | |
文 号:新密司文〔2015〕15号 | 成文日期:2015-06-04 | 发布日期:2015-06-10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杨伟锋同志兼任局办公室主任;
邢众帅同志、杨冬玲同志按正股级对待;
张永军同志任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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