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无垃圾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05307714/2015-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创建活动,无垃圾村
文    号:刘政〔2015〕53号成文日期:2015-06-26发布日期:2015-06-27
体    裁:意见生效日期:2015-06-26废止日期
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无垃圾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新密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为深化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改变我镇农村垃圾清运处理不到位状况,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现就我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无垃圾村”为目标,以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全民动员,科学管理,积极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活动,努力把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转运、市镇处理”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模式,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力争使我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三、处理模式

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按照“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转运、市镇处理”的模式进行。

(一)户投放。农户负责自己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收集的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提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户应将农作物秸秆、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利用。

(二)组保洁。各村民组的保洁员负责本组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并将垃圾清运到本组垃圾收集点。

(三)村收集转运。各村负责将本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到镇垃圾中转站,也可由村自行将垃圾集中清运到新密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各村原有的临时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7月31日前全部停止使用。

(四)市镇处理。镇负责将各村收集运送到镇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并转送至新密市垃圾综合处理场。新密市将对各乡镇转运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科学利用。

四、工作要求

(一)配齐配好环卫队伍。各村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环卫队伍,保证每组有1-2名卫生保洁员。

(二)完善环卫设施。每个村要在交通便利、位置适当的地方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垃圾桶或垃圾池)。垃圾收集点数量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宜。

(三)垃圾清扫实行地段包干责任制。主要道路和窗口部位实行全天保洁,路面干净整洁,两侧无漂浮物,垃圾清扫及时,清扫的垃圾一般在上午9点之前收集到各村垃圾临时收集点。

(四)垃圾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临时收集点要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周围要及时打扫干净,垃圾清运途中要加盖篷布。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高淑峰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秀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各行政村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卫生创建副职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本村的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各种会议等形式宣传搞好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宣传环境卫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建工作经费由镇村两级共同承担。镇政府在解决村级环卫工人工资的基础上,对各村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根据距离远近给予每吨35—45元的补助;对直接运送到新密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的村给予每吨上浮20元的补助。

(四)监督考核,奖惩兑现。在继续实施“刘寨镇环境卫生类别梯次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的同时,镇创建办、督查办不定时对各村的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检查,每发现1立方积存垃圾处罚100元,清扫保洁不到位每次处罚20元,被上级检查通报者每立方罚款200元,直接从该村的创建工作经费和环卫工人工资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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