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81/2015-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袁政〔2015〕22号 | 成文日期:2015-07-06 | 发布日期:2015-07-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袁庄乡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50号)要求和新密市地质环境条件和《新密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5〕40号、《新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新密政〔2015〕14号),结合袁庄乡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袁庄乡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小型滑坡、和崩塌等。主要分布在石贯峪村、姚山村、张华岭村、方沟村、郑冲村、袁庄村、拐沟村、山顶村、乱石坡村等村。袁庄乡受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结构和年降雨量分布不均匀等自然因素和条件的叠加影响,加之多年来的强力开发利用,地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逐年增加,特别是汛期降雨将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直接威胁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和主要区域
根据近几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和发展情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份。然而,由于极端天气的增多,而扩展到全年各个时期。经过认真调查,结合《新密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确定石贯峪村、姚山村、张华岭村、方沟村、郑冲村、袁庄村、拐沟村、山顶村、乱石坡村等区域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区域。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新密的重要内容,袁庄乡决定成立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做好监测防治,继续完善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专业队伍指导”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组织机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实行属地管理。各村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乡政府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国土、中心校、公安、住建、水务、文广、民政、交通、安全、安监、农业、卫生、文化、电业、等部门作为协作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统一协作,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可能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山体、矿场、坑塘、水库、堤围、水利工程、公路、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主管部门负责汛前调查,汛期监测、巡查、预报;对于威胁居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村负责汛前调查及治理,汛期监测、巡查、预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起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汛期前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划定危险区,设立警告牌,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汛期前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本方案确定的监测点要重点进行检查,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点的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实行动态监测,建立“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等监测档案,并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监测情况要及时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预报、速报等四项制度,对地质灾害危险区,要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视,对值班巡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为防灾、避灾、救灾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宣传教育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培训工作,并把宣传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放到党员干部和村民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落实灾后应急措施。各村各有关部门监测发现有地质灾害发生前兆或灾害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果断进行应急处理,并按《灾情速报制度》立即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在救灾避灾的同时,要进一步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和发展趋势,分析继发灾害的可能性,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要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秩序。
(六)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相关行政行为。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勘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的新项目,一定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在建设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把灾害类型、防灾措施、避险路线、预警信号公布于众。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