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的请示

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50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业务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教学,补充,岗位,空缺,招聘,全供
文    号:新密人社〔2015〕71号成文日期:2015-07-02发布日期:2015-07-12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2015-07-02废止日期
关于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的请示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优化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结构,补充缺额,结合我市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100名,事业编制,财政全供。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优化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结构,补充缺额,结合我市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100名,事业编制,财政全供。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6】171号)中关于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新密市2015年公开招聘初、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实施方案》(附后)。

    妥否,请批复。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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