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物价局关于新密市新世纪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05307247/2015-00034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发布机构:新密市物价局关 键 词:审批
文    号:新密价〔2015〕16号成文日期:2015-07-10发布日期:2015-07-22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2015-07-10废止日期:2016-07-10
新密市物价局关于新密市新世纪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新密市新世纪学校:

你校关于学费等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郑价费〔2005〕25号)文件精神,依据教育成本监审结果(新密价成本监审〔2015〕第7号),经研究制定了你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8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600元。

三、除以上收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费用。你单位接通知后,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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