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65619/2015-00028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牧产品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畜产品质量安全
文    号:新密牧字〔2015〕58号成文日期:2015-07-30发布日期:2015-08-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 

现将《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7月30日

  

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郑州市和新密市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食品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食安委〔20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查履职尽责、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以下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郑州市委和新密市委“三查三保”动员会精神,统筹推动,相互促进,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贯穿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五查”长效机制、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清查全过程,深挖思想根源,查摆工作差距,着力消除潜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三查三保”活动具体要求,从具体问题入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把问题找准查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

(二)坚持标本兼治。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注重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带动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自查相结合,即下大气力解决“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期管用、执行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坚持务求实效。要不断增强履职尽责意识,遵循严的标准,真抓实做,求实求效,真正解决、消除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各相关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要及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

(二)全面自查阶段(8月至10月)。各相关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要认真结合本辖区、本环节工作实际,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对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阶段(11月至12月)。各相关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检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主体

(一)查尽责。主要为“三查”,即:

1、开展自查。各相关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要按照职责分工,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认真自查本辖区、本环节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等责任履行情况,切实解决推诿塞责、渎职懈怠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

2、督导检查。我局将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督查工作小组(见附件1),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并通报督导检查“三查三保”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畜牧局“三查三保”督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

3、责任倒查。由“三查三保”督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将追究其责任。

责任单位:畜牧局“三查三保”督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

(二)消隐患

 围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5个方面进行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1、排查兽药安全隐患。

(1)排查兽药生产环节隐患。一是执行兽药GMP及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情况;二是制假售假黑窝点;三是不按兽药GMP标准组织生产、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兽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四是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

(2)排查兽药经营环节隐患。一是执行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是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和兽用抗菌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3)排查兽药使用环节隐患。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兽药休药期的行为。

    责任单位:兽医科、各执法中队

 2、排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隐患

(1)排查饲料原料隐患。饲料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原料采购评价再评价制度,未建立原料购销台帐、未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未对采购饲料原料尽到查证验收义务、未落实饲料原料留样观察制度等行为和饲料原料生产企业未建立购销台帐、未对出厂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未对产品附其产品质量合格证的等行为。

(2)排查饲料生产环节隐患。一是生产经营使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超出《生产许可证》核准产品范围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行为;三是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 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未批准使用物质的行为;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标签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行为。

(3)排查饲料经营使用隐患。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进口登记证和霉变、过期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和跨阶段、超剂量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4)排查养殖环节自配饲料隐患。自配料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未批准使用物质的行为。

责任单位:质管科、各执法中队

3、排查“瘦肉精”安全隐患

(1)排查养殖环节。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排查活畜收购运输环节。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3)排查屠宰环节。屠宰含“瘦肉精”活畜和屠宰环节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行为。

责任单位:兽医科、质管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各执法中队

4、排查生鲜乳安全隐患

排查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趁机压级压价扰乱生鲜乳收购市场秩序、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不按规定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

责任单位:质管科、各执法中队

5、排查生猪屠宰安全隐患

(1)排查屠宰企业履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厂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2)排查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和违法销售、屠宰病死猪的行为。

责任单位:屠宰办、各执法中队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一定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各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要以这次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建章立制,落实治本之策,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科室、各单位、各执法中队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要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四个一”和“日报告”制度,于每日17:00前将当日进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质管科。

联系人:杨小燕

联系电话:56516079

邮箱:xmjzgk@sina.com

附件 1: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查三保”督导小组名单

       2: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查三保”专项整治工作台帐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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