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753879590/2015-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新密安〔2015〕18号成文日期:2015-08-13发布日期:2015-08-17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钟,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44人死亡,500余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各地要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管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检查时间:自即日起为期一周。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要点(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查处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运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分析事故原因,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警钟常鸣、警示高悬、警醒万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要集中力量,把握重点,严格检查,针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防控能力。在前期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注重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

    (三)强化教育,防范事故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于每天下午18:00前将此次检查开展情况上报至市安监局安监三科。

    联系人:裴亚楠     联系电话:69803710

邮 箱:xmaj69803713@163.com

 

附件:1、安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安 

     全检查要点

   2、危险化学品管道企业安全检查要点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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