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265205/2015-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17 | 发布日期:2015-09-2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我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2015年9月13日正式开始缴费,到2015年12月20日截止。缴费标准: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需缴纳160元,18周岁以下需缴纳90元。为方便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新参保居民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已参保城镇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乡(镇)劳保所、街道办事处劳保所或城区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以免影响2016年度医保待遇。
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201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