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93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社会保险工作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退休,退职,公示,手续 | |
文 号:新密人社〔2015〕116号 | 成文日期:2015-11-06 | 发布日期:2015-11-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11-06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赵遂安、陈贵林、史菊红、胡海玲、刘 冬、范振玉、张建锋、李月红、张灿峰、范爱存十名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