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隗镇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1890357/2015-0003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文    号:大政〔2015〕54号成文日期:2015-11-30发布日期:2015-12-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大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隗镇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隗镇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大隗镇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30日

 

 

 

为切实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20日,在全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依托“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负责人”,加强初级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镇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以食品安全“五查”长效机制和食品安全“利剑”行为为主线,对种植养殖、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取缔,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现象进行依法规范,对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水平进行全面提升,对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依法惩处。切实做到全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市场秩序井然有序、整治成效明显,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事件,全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区域

以农贸市场、饭店为重点,对全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经销店)、餐馆、饭店、食堂、食品摊贩等区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整治重点品种

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果蔬菜、豆制品、酒类、饮料、速冻食品、调味料、油炸食品、糕点、散装食品的监督检查。

(三)整治重点环节

1.食品源头污染安全整治。镇农办和畜牧办对农畜投入品进行全面清查,严查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行为,从源头上管控农畜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加强对猪、牛、羊、鸡养殖场,饲料及农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违禁物质行为;强化对上市农畜产品农残、兽残的监控,加大监测频次和密度,严防药残超标蔬菜、畜产品流入市场。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治。要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逐个进行彻查,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对重点品种定期组织开展抽检。加强小作坊备案管理,对已备案的小作坊要加强监管,杜绝“只发证、不监管”现象。

3.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一是要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结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以米面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及酒类、传统食品、方便食品、速度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对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商场和食品批发经营主体、食品店、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严防再次流入市场。二是要严查餐饮单位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渠道,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保证能够逆向溯源。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病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地沟油、工业用盐或其他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要以大中型饭店、旅游景区酒店等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彻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4.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镇畜牧站要严格生猪屠宰行为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依法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依法惩治从事私屠滥宰及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强化活禽、生猪(牛、羊)屠宰过程检验检疫制度,严控漏检现象。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以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私屠滥宰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障肉品安全。

5.流动食品摊贩管理。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严查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无证食品摊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行为。

(四)惩治违法行为

各相关站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重典治乱,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依法提高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安监,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

四、工作步骤

从2015年12月2日开始至2015年12月20结束。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3日)

各村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召开村干部会议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8日)

各村、各站所要全面落实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特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整治开展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边整边改,逐条整改,彻底消除风险隐患。要重点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我镇食品经营秩序得到全面规范。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3日)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针对前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顽固症结进行研究解决;对死角僻远的地区、容易反弹、滑坡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疏堵结合,查漏补缺,标本兼治。要着力从根本上建章立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四)检查验收,总结评估(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0日)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结合前段时间各村、各站所在整治过程中梳理出的问题、查找出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并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食药监局餐饮食品监管科,进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五、领导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开展政治工作,决定成立大隗镇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兴杰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副组长:李  阳 副镇长

王春玲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苏鹏丞  副镇长

付松汁  工会主席

程新凯  副科级干部

郭万军  派出所所长

成  员:裴红彬  党政办主任

程海灿  安全办主任

潘晓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杨松山  农办主任

杨二甫  畜牧站站长

张继红  文化站站长

王朝阳  卫生院院长

樊万洲  中心学校校长

孟全成  工商所所长

各村支书、村主任及安全生产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潘晓威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608697000;电子信箱:Pxw7000@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迅速行动,认真安排动员部署,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层层分解责任,逐级狠抓落实,全面投入到整治行动中,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高度重视本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硬起手腕,严管重罚,通过整治要“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报道视频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开展对食品经营单位诚信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方式,构建共管共治的食品安全环境,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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