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303/2016-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通知,春节安全,安全生产,春节安全生产
文    号:牛政〔2016〕2号成文日期:2016-01-12发布日期:2016-01-30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2016-01-12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全镇各村、各企业及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春节放假之前各企业要及时兑付工人工资,确保工人顺利回家过年。各村、驻矿干部要认真负责,严格监管,确保春节放假停产到位,包矿领导要经常巡查、驻矿干部必须按值班表24小时吃住在矿、严禁私自脱岗,以保证节日期间安全。

二、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各村、各企业、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质,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1月 25日前必须把节日期间值班名单、预案报镇安全办。

三、各村、派出所、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要加强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销售网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派出所、工商质检所要对重点市场及各个门店烟花爆竹销售点加强管理,销售点要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不私设分支摊点,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窜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之内试放、燃放烟花爆竹。

四、工商质监所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锅炉管特、压力容器的检查及查处力度,确保群众购买、使用合格的商品。

五、派出所要对全镇节日期间公共聚集场所及全镇治安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对相关负责人要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出应急救援预案,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立即按预案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坚决杜绝各类治安案件发生,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稳定。

六、国土所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巡查,防范不法分子盗挖盗采铝石行为,一旦发现,要进行严厉打击。

七、运管部门要加强客运管理,严防超员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八、中心校要加强对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知识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村镇办要对全镇建筑施工、工程安装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资质的建筑、安装工程队,对该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登记,确保春节期间安全。

十、食药监所要对全镇各经营门店、食品加工行业的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加强监督,严禁无证经营现象的发生。坚决取缔一批地下食品加工小作坊,并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全镇人民在春节期间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十一、派出所、安全办要对全镇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点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取缔无证充气门店,并严厉打击流动充气车,派出所要在各街道、村设立关卡,杜绝流动充气车进入乡村,一旦发现,要没收车辆和充气设备,并把相关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十二、林站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各村加强森林防火的防控力度,狠抓火灾隐患排查。

十三、各村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落实责任。一是要对本辖区企业执行春节停产放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春节停产放假规定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防止烟花爆竹伤人、煤气中毒事件发生;三是沿山各村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四是落实治安联防的各项措施,防止盗窃和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四、文化站要加强旅游景点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景区安全隐患,设立安全通道,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游客安全。

十五、镇安全办从2016年2月6日起,每天安排人员对各企业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处理。对春节期间不遵守规定,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进行维修、生产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或取缔。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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