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关于核查新密市东方特种水泥厂、新密市 粮食局购销公司等土地情况的函

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19发布日期:2016-02-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关于核查新密市东方特种水泥厂、新密市 粮食局购销公司等土地情况的函

市国土局:

    因建设需要,新密市东方特种水泥厂、新密市粮食局购销公司(金丰粮油)、曲梁镇牛集村司留圈门市、曲梁镇牛集村郑华州门市、曲梁镇牛集村郑华安门市、曲梁镇牛集村王福庆门市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核查以上6家企业土地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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