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19 | 发布日期:2016-02-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国土局:
因建设需要,新密市东方特种水泥厂、新密市粮食局购销公司(金丰粮油)、曲梁镇牛集村司留圈门市、曲梁镇牛集村郑华州门市、曲梁镇牛集村郑华安门市、曲梁镇牛集村王福庆门市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核查以上6家企业土地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