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07/2016-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新密水办〔2016〕2号 | 成文日期:2016-02-25 | 发布日期:2016-02-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总结我局2015年度水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2016年水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水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
二、评选方法
先进个人要经过民主评选产生。具体由各单位和各科室按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填写“新密市水务系统2015年度先进个人审批表”(附后)。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评选,并主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开展评选活动。要通过评选,评出团结,评出积极性,真正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新局面。
(二)评先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受过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人员不参加评先。
(四)先进个人审批表内容填写要规范完整,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2月26日下午4点前报送局人事科。
(五)先进单位负责人自动当选先进个人,且不占用本单位先进工作者分配指标。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