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86/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任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30 | 发布日期:2016-05-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农发〔2016〕15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同意魏松伟同志辞职的批复
魏松伟同志:
你的辞职申请已收悉。根据个人申请及上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魏松伟同志辞职,同时解除魏松伟同志的聘用合同。
此复。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