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47/2016-00007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物价,价格,收费,定价 | |
文 号:新密价函〔2016〕7号 | 成文日期:2016-04-18 | 发布日期:2016-05-12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理想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培训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精神,同意你单位技能培训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计算机操作员、保健按摩师、家政服务员、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家禽饲养工专业培训每人8元/课时;中式烹调师专业培训每人9元/课时;汽车修理工专业培训每人10元/课时。
收到本函后,你单位应按要求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价格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你单位若要变更上述备案内容和收费方式,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