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6-000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承诺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6〕21号 | 成文日期:2016-05-15 | 发布日期:2016-06-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我市承担的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6〕1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承担的2016年度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进行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的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以去库存、促消费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1项)
1.支持缴存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归集额2亿元整,业务自查2次,新增开户单位4个。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人:李彦章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房管中心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二)推动供给侧结构调整工作(3项)
2.分类施策,支持各类困难企业分兵突围。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人:樊公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工商质监局、安监局、金融办、国资办、企业上市办、千亿耐材办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松波
3.多措并举,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电子价格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实现降成本、增效益。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社保局、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4.强化服务,创新政府支持方式,支持领军企业发展和优质项目建设,对创新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人:钱文静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委、企业上市办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三)继续挖掘需求潜力(1项)
5.促进实施“1861”投资促进计划,全力推进10大领域中涉及我市57个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166.1亿元。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项)
6.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依托人口信息和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 ”公众服务平台,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继军
协办单位:市农委、国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7.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力争生产总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农委、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五)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1项)
8.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快解决“城市病”,增强城市宜居性。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六)提高粮食产能(1项)
9.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创建小麦、玉米示范方3个,千亩示范方6个。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七)调整农业结构(6项)
10.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计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全年蔬菜产量24万吨,水果产量4.5万吨。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1.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完善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2.培育1个农家乐特色村、提升5个休闲农业庄园,打造1条休闲农业精品路线。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3.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财政局、政府法制办、民政局、司法局、水务局、林业局、档案局、民族宗教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4.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培育示范合作社15家,示范家庭5家,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5.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民政局、房管中心、司法局、水务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4项)
16.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建设,持续完善县乡交通圈。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人:郑二卿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17.改造农村危房300户。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发展改革委、残联、扶贫办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18.完成新密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做好2016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人:徐绍敏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计委、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9.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启动规划保留村垃圾收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16年创建省级达标村4个、示范村(社区)12个,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的续建和新项目启动工作,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典型。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交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九)以解决大气和水污染为重点实施有效治理(5项)
20.突出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21.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责任人:郑路明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22.完成2116辆黄标车淘汰工作。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继军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交运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23.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24.支持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技术改造,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遏制雾霾天气频发态势。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市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曲梁镇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十)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狠抓源头预防(1项)
25.到2016年底,燃煤总量从2014年的635万吨削减到599万吨,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086万立方米。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责任人:张超峰、徐绍敏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李建中
(十一)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管理(8项)
26.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及省、郑州市精神,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27.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突发性灾害事件应急机制。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28.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和重点领域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29.加强环保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30.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工作。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市编办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31.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86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市农委、教体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32.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持续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收入。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33.多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十二)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3项)
34.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35.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36.棚户区改造开工1385套,基本建成1190套。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人:梁松臣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十三)提高教育发展水平(3项)
37.加快特殊教育建设,提高医教结合水平。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协办单位:市残联、财政局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王瑞林
38.完善助学体系,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王瑞林
39.全面开展“规范 特色”区域管理模式,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区域教育水平。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王瑞林
(十四)推进健康中原建设(4项)
4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继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促进分级诊疗。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王瑞林
41.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综治办、财政局、盐业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务局、文广旅局、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王瑞林
42.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王瑞林
43.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身心更健康。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教体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王瑞林
(十五)创新社会治理(7项)
44. 完成“平安新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行“点、线、面”结合的街面巡逻防控模式,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反暴恐重点人员滚动排查机制,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完善合成作战工作体系、大要案侦破工作机制,提高打击效能。依托“一村一警”工作,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帮扶等工作。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继军
协办单位:市司法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45.健全信访终结机制,抓好阳光信访、逐级走访、拆访分离、积案化解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
责任人:魏奇峰、裴矿成、张继军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46.改进公共法律服务。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人:裴矿成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47.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人:裴矿成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48.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人们远离非法集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分类处置和依法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问题。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人:钱文静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4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樊瑞辉
协办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5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人:侯德林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农委、畜牧局、卫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杨晓辉
(十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1项)
51. 全面落实2016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抓好双拥模范城建设工作。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人武部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十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3项)
52.改进政府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人:靳超彬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53.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人:靳超彬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54.启动“七五”普法。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人:裴矿成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十八)持续转变工作作风(3项)
55.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双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人:苏松杰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56.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公务人员素质能力。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57.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督促引导各级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勤政有为、真抓实干。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十九)切实加强廉政建设(2项)
58.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活动。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人:苏松杰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59.加强党规政纪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各项规定,推动监察和审计全覆盖,强化巡视巡察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人:苏松杰
协办单位:市审计局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协办单位要认真配合,对承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季度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二)市督查考评办将对各责任单位承担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工作机制,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和上报工作。4月10日、7月3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季度目标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督查考评办绩效科,联系电话:69887589。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