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6-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通知,生猪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6〕76号 | 成文日期:2016-07-01 | 发布日期:2016-07-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在全市公开遴选生猪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畜牧站:
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6〕26号)要求,结合我市畜牧业实际,拟围绕生猪主导产业,实施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遴选试验示范基地及科技示范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试验示范基地
(一)遴选条件
1、试验示范基地有较好的生猪养殖技术推广条件,年生猪出栏1万头以上;
2、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满两年的技术人员2人以上;
3、有独立技术室、基本的繁殖和兽医检测条件;
4、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
5、省级以上种畜禽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
6、突出技术扶贫特色,要重点向贫困区域、贫困村倾斜;
7、具有生猪新品种的引进、扩繁、饲养试验示范及推广能力,把饲养管理、疫病综合防治、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等新技术的应用,作为展现全市的生猪业发展水平的一个窗口,对规模养殖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遴选程序
1、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或乡镇畜牧站推荐;
2、乡镇畜牧站初步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畜牧局;
3、畜牧局项目专家组审核养殖企业,并确定1个试验示范基地。
(三)遴选办法
1、由专家组制定评选标准;
2、由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审核;
3、选出试验示范基地。
(四)遴选结果
1、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试验示范基地要建立档案;
3、发放试验示范基地牌子。
二、遴选科技示范户
(一)遴选条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确定;
2、有一定文化程度、养殖水平较高、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使用生猪生态健康养殖新技术、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新技术、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等新技术,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养殖场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的有关信息,做好畜情调查、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工作;
4、辐射带动5个养殖场户(其中至少1个是贫困户)使用新品种、新技术等各项技术;
(二)遴选程序
1、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或乡镇畜牧站推荐;
2、乡镇畜牧站初步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畜牧局;
3、畜牧局专家组审核养殖场户,并确定24个科技示范户。
(三)遴选办法
1、由专家组制定评选标准;
2、由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审核;
3、选出试验示范基地。
(四)遴选结果
1、科技示范户遴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建立科技示范户档案;
3、专人负责科技示范户档案管理;
4、对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
5、畜牧局给科技示范户发放牌子。
三、相关要求
1、各乡镇畜牧站要认真宣传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目的和意义;
2、组织辖区符合条件养殖场户积极申报科技示范户。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