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533/2016-001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 文 号:新密政文〔2016〕103号 | 成文日期:2016-07-12 | 发布日期:2016-07-20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红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辛绍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李福安 市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成 员:朱青见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海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超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卢长水 市教体局局长
刘大军 市科学局局长
苏松杰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冯伟东 市民政局局长
裴晨翔 市司法局局长
虎伟东 市人社局局长
马卫东 市国土局局长
王 健 市煤炭局局长
李建军 市安监局局长
陈铁建 市住建局局长
郑二卿 市交运局局长
王 冰 市环保局局长
祖 君 市农委主任
徐绍敏 市水务局局长
魏颖阳 市林业局局长
张银灿 市文广旅局局长
寇海荣 市卫计委主任
刘建军 市审计局局长
裴秋云 市统计局局长
冯嵩懿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宋卫敏 市规划局局长
张艳艳 市商务局局长
陈建军 市税源办主任
申军锋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崔皓哲 市国资办主任
梁松臣 市房管中心主任
张进中 市公路局局长
齐向华 市烟草局局长
赵法民 市国税局局长
刘松涛 市地税局局长
李新有 市电业局局长
梁怀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明建 市残联理事长
申万青 市法院副院长
梁红玉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海水 人行新密市支行行长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税源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军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市税源办指派人员负责。
二、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三)审议、修订有关工作制度及办法;
(四)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涉税方面的有关问题,促进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其他需要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承担和处理综合治税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整理和拟定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提出有关工作思路和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二)负责落实、督办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三)具体组织全市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针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编辑《综合治税工作简报》,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通报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
(五)组织召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涉税信息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财税信息平台建设,提高预测、分析、预警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八)组织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认同度,降低征纳成本,积极营造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九)完成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
(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交会议讨论。
(二)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如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应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组长请示后,决定是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议定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四)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形成的决定和意见,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落实;同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通报有关落实情况。
(五)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工作会议,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