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密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407/2016-0005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务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新密水发〔2016〕18号成文日期:2016-07-21发布日期:2016-07-2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新密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共新密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密发〔2014〕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6年7月21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召开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反腐倡廉部署要求,对抓好年度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水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水务行业“三重一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建设市场、资金管理等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3.打造“阳光水务”。加大水务公开力度,对全局公开事项进行整合,集中对外公开。建立新密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加强水务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减少围标串标行为发生。推进水务工程建设全过程公开,充分发动群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决策、实施、监管作用。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认真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定期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教育,剖析水务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正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5.严格执行人事纪律。坚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6.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条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推动水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徐绍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水务系统全面工作。

    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对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思想,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分析研究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纪检监察工作调研,上廉政党课一次。

    5.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访,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6.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7.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和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履行监督职责,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

三、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尚建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负责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监督与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环境保护、供水节水技术服务、信访稳定等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务、组织、人才和“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等相关工作。

1.协助局长、党组书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抓好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规定,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王铁林:副局长,负责水土保持规划治理与监督和水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法制建设、平安建设、机关财务等工作。

1.对分管的水土保持、水政执法和机关财务等工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认真执行财经纪律;

5.抓好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6.对水保治理等工程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负责;

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准则》相关规定,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闫建亭:副局长,负责水务综合业务、生态水系规划建设与管理、河道建设与管理、招商引资、红旗渠精神杯竞赛、防汛、民兵、应急管理等工作。

1.对分管的河道治理、防汛等工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

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魏永亮:负责农村人畜饮水、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1.对分管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严格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5.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规定,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樊小会:副局长,负责水库建设与管理、灌区规划建设与管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妇女与计划生育、云岩宫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1.对水库工程管理、除险加固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

2.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强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等规定,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石江同: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行政效能、行风建设、审计等工作。

1.协助局长、党组书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强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等规定,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把反腐倡廉有关政策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5.协助局党组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和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情况;

6.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精简会议、招待费用等一般性费用支出;

7.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定期和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防微杜渐。

8.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张金池:工会主席,负责机关事务、安全生产、水务体制改革、水管体制改革、人事、劳动、工会、统战、共青团、社会保障、老干部、涉外事务、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节能减排、卫生、创建、文秘、保密、档案管理、督查和绩效考核、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对工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

2.履行对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支出的监督职责;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加强机关财物管理,减少浪费;

5.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李会东:总工程师,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抗旱服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计划、设计与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生态水利、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潭嘴水库前期等工作。协调涉及综合规划、环保、土地等方面的相关事务。

1.对工程技术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

2.履行对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事项和重要工程实施的监督职责;

3.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规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

5.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搞以权谋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市场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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