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密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407/2016-0005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务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新密水发〔2016〕19号成文日期:2016-07-29发布日期:2016-07-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新密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切实激发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壮大社区(村)志愿服务力量,带动各类党建资源向社区(村)流动,更好地构建文明和谐社区(村)。根据《关于全省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活动的意见》(豫宣文〔2014〕3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的意见》(豫组〔2015〕16号)及《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新密办〔2016〕13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统一组织水务系统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

一、总体要求

    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立足岗位“做”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改进党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载体,是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更是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丰富落实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重要力量。

通过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推动资源下沉,实现“双报到双服务(奉献)”,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村)服务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社区(村)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村)党建和社区(村)建设进一步加强,使在职党员更好地融入居住地社区生活,对社区的认可程度、归属感等进一步增强,使社区(村)党建和社区(村)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队伍活力进一步强化激发,逐步形成机关单位、社区(村)党组织、在职党员和居民群众等各个主体之间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协同运转、规范操作的服务和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简便易行,务实有效。按照组织推动、社区(村)需要、党员方便的原则,将亮身份、搞服务、树形象相结合,引导和鼓励在职党员就近、就便到社区(村)报到,按照“居民点单、社区(村)下单、党员接单”的模式,结合自身情况,在不行使职务权力、不擅动公权资源情况下,合理选择服务岗位,力所能及地参加社区(村)党组织的活动和服务群众的工作。

(二)以上率下,有序开展。党员主动与组织推动相结合,单位一把手(党组织书记)先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先于普通党员,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带头到社区(村)报到,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带头接受社区(村)监督,带头向社区(村)、向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反馈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况,为广大党员做出示范。

(三)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局党组、机关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协同配合推进机制,将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融入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网格化管理工作及市委其他中心工作中去,实现互动共推。

(四)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在职党员到社区(村)报到情况要进行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社区(村)党组织与机关党组织加强信息反馈,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村)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的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在职党员参与活动、服务群众经常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职责任务

    (一)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职责任务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与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同安排同推进;负责统筹安排和整体协调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是组织党员报到。将本单位党员居住地情况、兴趣特长、服务意愿等信息统一造册。做好思想动员,明确报到要求,强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开具《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附件1),审查《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积极引导党员在“八小时外”热心参与社区(村)事务。引导党员登录“志愿郑州”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zz-volunteer.com),予以注册,健全志愿服务档案。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到社区(村)报到的,机关党组织应予以审查备案,并向上级党组织说明情况。

三是加强管理考核。将在职党员报到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与社区(村)党组织双向联系机制,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村)的表现和服务情况,对无故未报到和参与活动不积极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并将党员在社区(村)的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认真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情况一览表》(附表3)。

四是主动支持参与。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调研了解该项工作,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村)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关注、配合、支持本单位党员所进社区(村)党组织所开展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党员的服务工作当好坚强后盾。

    (二)在职党员职责任务

一是亮明身份,按时报到。在职党员要携带《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附件1)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工作地或联系帮扶的社区(村)报到,主动与社区(村)党组织对接,亮明党员身份。

二是主动担当,发挥作用。自觉接受服从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和协调,自觉遵守和执行社区(村)各项生活规范,树好党员形象,并在社区(村)重要活动和重大事务,尤其在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社区(村)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好社区(村)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

三是认领项目,参与服务。根据社区(村)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主动认领1—2个服务项目和志愿岗位,公开服务承诺。积极参加便民利民、社会帮扶、社会维稳、居民维权、文化娱乐、美化保洁等公益性、志愿性服务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四是上传下达,联系群众。及时宣传党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先进文化和科技知识等。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当好桥梁纽带,向单位或社区(村)党组织、街道(乡镇)等部门反映群众诉求。

四、推进措施

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怎么下去、怎么服务、怎么持续”的问题,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抓好思想发动,有序组织报到

各单位党组织要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好党员的思想引导,使在职党员了解社区(村)、关心社区(村),增强对社区(村)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在职党员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于2016年8月1日前到相关社区(村)党组织报到,各单位党员报到率不能低于85%。

根据党员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多种方式报到,主要可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党员到居住地社区自行报到。二是党员到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到。三是党员到单位扶贫工作队所派社区(村)报到。

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局班子成员及机关科室长到扶贫工作队所在地平陌镇龙泉村报到;机关其他党员到农业路社区报到;局属单位党员到业务对口村(选取1个)报到。

(二)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

以“下得去、管得好、效果佳”为原则,围绕加强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机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推进措施。参照《郑州市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创新和丰富服务载体,科学设定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组织党员领岗履责。

抓住机关单位、在职党员和社区(村)“三方联动”的关键环节,调动各方积极性,着力构建三方共同参与、联动互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群众需求和志愿服务的动态对接机制,使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的情况,让群众看得见变化、以实实在在的服务让群众感到满意。工作中防止“形式化”浮于表面不接地气;防止“没事干”只报到、不服务;防止“一阵风”短期轰动不能常态长效。

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运用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介,宣传造势,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打造服务品牌,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增强影响力,传递正能量。

(三)注重问效激励,务求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在职党员进社区(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跟踪指导、考核评价、回馈激励机制的完善。机关党组织要及时与社区沟通,采取考察、抽查、发函、座谈等方式,全面准确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村)发挥作用的情况;单位机关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村)志愿活动的培训、交流和总结表彰,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的嘉许和回馈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列入重点考核事项,强化监督考核。市委组织部门会跟进考核,既考核社区(村)是否“对接好、管理好、引导好”,又考核机关是否“推动好、宣传好、制约好”。 每年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在适当的时间对优秀党员志愿者予以表彰。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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