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57350/2016-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关 键 词:机关事务,办公用房;办法
文    号:新密园林〔2016〕12号成文日期:2016-07-25发布日期:2016-07-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

关于印发《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办法》已经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8日       

    

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部门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优化办公资源配置,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范围

   办公用房由办公室用房和服务用房两部分组成。

(一)办公室用房,包括单位领导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办公室。

(二)服务用房,包括规划设计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阅览室、电子政务室、值班室、物资仓库等。

    三、公房调配

机关办公用房按照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按照相对集中、方便办公的原则,统一调配、动态管理。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临时需要配备办公用房的,经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现有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调配,工作任务完成后,办公用房及时收回。

    四、使用上限标准

    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如下:正科级使用面积18平方米;副科级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科级以下使用面积9平方米。

    五、公房移交

    调离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在办理调离手续的同时,及时办理办公用房交接手续。退休人员应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一个月内,退还办公用房。对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占用办公用房超过一个月的,采取措施,予以收回。

    六、管理使用

    各科室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体职工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七、安全管理 

    实行值班制度,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做好来访记录,预防治安事件。办公用房除因值班、加班等工作需要外,不得留宿。

    八、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各科室排班轮流进行清扫保洁,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清扫。各科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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