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6-001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新密政办文〔2016〕31号 | 成文日期:2016-08-05 | 发布日期:2016-08-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5日
新密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郑州市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郑政办文〔2016〕4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为主要抓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为我市打造“富裕文明、绿色生态、平安和谐、公平有序”的现代化宜居宜业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政府工作要求,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环节阳光透明;政府数据有序开放,政策解读广泛实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政务开放参与度显著提高;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显著提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和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要加大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政府网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维护行政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市编办、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2.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及时编制发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3.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产品质量、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市工商质监局、市文广旅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4.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民生实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专版、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按季度公开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继续加大重大项目稽察和检查力度,对于发现查处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待国家、省、郑州市出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后,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7.推进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降成本系列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和资金管理方式等,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8.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2016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逐村逐户逐人制定脱贫帮扶计划,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落实等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扶贫信息。(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9.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自然灾害灾情、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和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10.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公开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11.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危房等级评定标准、危改户贫困类别认定、政府补助申请程序及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力度,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12.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定期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样检验、召回信息以及违法广告监测信息。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向社会曝光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1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进一步提高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市安监局牵头落实)
14.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市物价局牵头落实)
15.推进征地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前后相关信息公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局、市征补办牵头落实)
1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每季度公开李湾水库中心区饮用水源监测数据、每半年公开地下饮用水水源监测数据,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7.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负责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8.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分别落实)
19.按要求推动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过程中,在严守国家秘密和企事业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审计结果除依法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外,依法依规在规定范围进行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市审计局负责落实)
20.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郑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市审计局负责落实)
21.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政府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预算报告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编制说明、上年度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2.推进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政府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23.推进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4.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5.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按照国家、省、郑州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逐步扩大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6.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充分发挥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实效,所有注明可以公开发布的文件,都要在印发之后及时进行公开,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办好政府热线电话,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7.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3年内对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人员培训经费保障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按照郑州市工作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要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承办科室,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省政府将于9月份对台账工作进度开展检查,2017年2月份将对台账进行考评验收,对台账的检查和考评验收结果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布。市政府将于8月底前对各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 件
新密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序号 | 工作要点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协调落实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调整 | 市编办 | 2016年12月底 |
2 | 做好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16年12月底 |
3 | 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4 | 做好以居住证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 市公安局 | 2016年12月底 |
5 | 推进产品质量、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市工商质监局 市文广旅局 市安监局 市煤炭局 | 2016年12月底 |
6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信息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年12月底 |
7 | 推进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信息公开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年12月底 |
8 | 扶贫信息公开 | 市扶贫办 | 2016年12月底 |
9 | 制定建档立卡工作细则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0 | 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1 | 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 | 2016年12月底 |
12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3 | 医疗救助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4 | 临时救助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5 | 救灾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6 |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 市人社局 | 2016年12月底 |
17 | 积极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8 | 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19 |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20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政务公开 | 市房管中心 | 2016年12月底 |
21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行政处罚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22 | 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23 |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信息公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2016年12月底 |
24 | 抽检抽验和消费警示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25 | 处罚信息、典型案件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26 |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开 | 市安监局 | 2016年12月底 |
27 | 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28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29 |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市物价局 | 2016年12月底 |
30 | 物价执法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31 | 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 | 市征补办 | 2016年12月底 |
32 | 土地供应计划 | 市国土局 | 2016年12月底 |
33 | 土地出让公告 | 2016年12月底 | |
34 | 土地出让结果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35 | 划拨供地结果公告 | 2016年12月底 | |
36 | 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 | 市环保局 | 2016年12月底 |
37 | 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38 | 推进重点排污单位污染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39 | 督导检查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40 | 教育督导信息公开 | 市教体局 | 2016年6月底 |
41 | 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42 | 义务教育工作信息公开 | 2016年10月底 | |
43 | 市属医疗机构院务信息公开 | 市卫计委 | 2016年12月底 |
44 | 传染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 | 2016年12月底 | |
45 | 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 | 市审计局 | 2016年12月底 |
46 | 2016年度预算公开 | 市财政局 | 已完成 |
47 | 2015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 2016年10月底 | |
48 | 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2016年12月底 |
49 | 推进回应社会关切 | 2016年12月底 | |
50 | 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 | 2016年12月底 | |
51 | 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 2016年12月底 | |
52 | 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 | 2016年12月底 | |
53 | 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 | 2016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