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27/2016-0009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党风党纪,民主生活 | |
文 号:中共新密煤字〔2016〕29号 | 成文日期:2016-09-02 | 发布日期:2016-09-02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党组
关于召开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的
请 示
中共新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好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新密组文〔2016〕119号)要求,市煤炭局党组积极准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并反复修改了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为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经煤炭局党组研究,并征求联系市领导意见和市委第八督导组同意后,拟定于2016年9月12日下午召开煤炭局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一)会议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
(二)会议地点:市煤炭局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市政府副市长张宏杰同志,市委第八督导组全体成员,市煤炭局党组成员。
二、会议内容
煤炭局班子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会议议程
(一)市政府副市长张宏杰同志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
(二)煤炭局党组书记王健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
(三)党组成员分别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每人发言后其他同志对其开展批评;
(四)市委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价;
(五)市政府副市长张宏杰同志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价;
(六)党组书记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总结并表态发言;
妥否,请批示。
中共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党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