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米村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1670787X/2016-0005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2发布日期:2016-09-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镇党员的荣誉感和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亮身份,在“内力”(党员自我暗示)和“外力”(群众监督约束)的“双重”作用下,促使全镇广大党员时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强管理、提素质,点点滴滴规范言行举止,时时处处发挥带头作用,始终牢记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表率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突出实践特色,加强分类指导,把活动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活动,防止“一张处方用到底”、“一个药方治百病”。

(二)突出群众满意。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把群众意愿和需求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在活动中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在群众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三)注重融入日常。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经常以“四讲四有”标准来对照检视,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抓在日常、做在平常、严在经常。

三、主要内容 

(一)亮出党员身份。党员在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志愿服务、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时,要佩戴党徽;以有党员的家庭为单位,在其门口置挂“共产党员户”标识牌,亮出党员身份;在保障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关键时刻,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攻坚组、悬挂党旗等方式亮出身份,做到挺身而出、冲在一线、攻坚克难,引导见贤思齐,凝聚强大力量,铸就坚强堡垒。

(二)广泛开展承诺。完善以长远承诺为基础、年度承诺为主体、即时承诺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承诺模式,承诺内容要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体现合格共产党员“四讲四有”标准。农村党员要围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进行承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要围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主要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承诺;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要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和服务质量,主要在联系服务群众、开展结对帮扶、爱岗敬业、锐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承诺;学校教职工党员要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主要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进行承诺;流动党员主要在创新创业、带动致富、服务家乡发展等方面进行承诺。

(三)争当先锋模范。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当先锋、作表率,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宗旨观念、树立清风正气、立足本职岗位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农村党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在建设美丽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当先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要带头推动企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带头强化工作创新,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学校教职工党员要带头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在做好教学科研育人工作中当先锋;流动党员要带头创新创业,在为米村镇发展作贡献中当先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亮身份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务必于10月10日前完成党徽发放和 “共产党员户”标识牌挂牌工作。

(二)发挥引领作用,注重舆论宣传。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实际行动影响和感召广大党员。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动本镇重点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党员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解决党员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发展意识”淡薄等方面,以活动促学习教育开展和任务落实,以学习教育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检验活动开展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三)强化督查指导,发挥考核作用。党员亮身份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底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范畴。评分依据取决于日常随机调研情况,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徽、不置挂“共产党员户”标识牌、不进行公开承诺,除批评教育、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外,发现一次,在年终基层党建考核总分中扣分,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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