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郑安监管〔2016〕155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市党代会及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753879590/2016-0009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7发布日期:2016-09-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郑安监管〔2016〕155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市党代会及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党代会及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安监管〔2016〕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强化监管,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保障中共郑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十一”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党代会及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安监管〔2016〕155号)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郑安监管〔2016〕155号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全市党代会及国庆节期间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中共郑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将于9月24日在郑州召开,“十一”国庆节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保障党代会和“十一”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即将召开的市十一次党代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我市加快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党代会,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定好符合郑州实际凝聚全市各方面智慧的发展蓝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党代会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同时,伴随“十一”黄金周的即将到来,大量群众将出行探亲访友、旅游渡假,人流、车流、物流将进入高峰密集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压力陡增。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警惕,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也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保障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运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力创造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市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早做预防,早做准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盯紧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全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等级管控两道防线,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一)加强重点场所安全监管。要以会议驻地及活动场所周边为重点地区,针对该区域监管行业的分布情况,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开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全覆盖、高频度检查,建立健全会议驻地及活动场所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实现检查覆盖率100%、隐患整改合格率100%,全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时段的安全监管。要重点突出安监部门所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同时,认真履行各县(市)区安委办工作职责,督促协调所辖区其他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杜绝监管漏洞。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要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长效机制工作,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厂矿,帮助基层和企业一起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冒险蛮干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全市党代会期间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在组织处置紧急突发事故时,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做到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全市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全市各类、各层次的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及时充实人员和抢险救援装备物资,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随时准备应对紧急突发事故,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坚决避免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对于辖区内所发生的紧急突发事故,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同时,要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防范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地震、交通、建设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的能力。

四、值班值守,畅通渠道,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各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能够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如实、准确上报,不得出现任何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现象。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也要严格按照局机关值班值守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给各带班领导及相关领导,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对在值班值守期间,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特别是由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市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同时,非值班人员,也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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