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29000/2016-0009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城政文〔2016〕88号 | 成文日期:2016-11-03 | 发布日期:2016-11-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现将《城关镇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3日
城关镇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冬防)工作,巩固已取得的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持续改善我镇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6〕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我镇冬季污染防治工作特点,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舆论跟进宣传,严格奖惩机制,解决一线问题,通过分时段、有侧重地严管、严查、严惩、严考等严格防控措施,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镇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新密市定目标值之内,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三、实施时间
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共151天。
四、主要工作
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控尘、控煤、控工业企业、控车、控低空面源等六大类工作。
(一)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1.细化污染天气管控清单
充分运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环境空气分析结果,筛选确定应急管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减排清单,切实将管控措施分解、细化、具体到区域、行业、企业、点源、生产线,确保管控措施做到可量化、可管控、可考核、可追责。
2.加强不利气象条件下临时管控
根据新密市下达的管控指令,我镇要立即组织启动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和响应措施,采取必要的应急减排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抑制污染升级。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按照新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公布应急预案措施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公开每次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启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强化环境现场监管执法,确保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
责任领导:杨玉超
责任单位:大气办、工业办、规划办、派出所、各村
(二)防治扬尘污染
1.治理施工工地扬尘
(1)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严格按照郑州市、新密市攻坚战要求停工整治。
(2)实行冬防期“限土令”,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暨错峰生产污染管控方案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69号)要求,实行冬防期“限土令”,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有关部门停止审批建成区域内的新建拆迁项目作业和新增道路开挖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除外),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拆迁、土石方作业的工地在作业期间要向镇规划办申报,明确专人盯守。
(3)施工单位对施工出入口两侧200米范围内路面负责清洁与维护,并按照道路积尘负荷进行考核。
(4)强化工地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对现有的工地实行清查,严格落实地面绿化、硬化、覆盖等抑尘措施,凡老旧和破损的覆盖物一律监督施工方进行更换,防止风蚀起尘和人为扰动起尘。对已完成治理的,严格管控,定时复查,杜绝扬尘问题复发。
责任领导:张聚发
责任单位:规划办、各村、各施工工地
2.治理道路扬尘
(1)11月底前,采取大、中、小修方式,对破损严重道路进行修补修复,已建成的道路及时开展环卫保洁作业。
(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强化道路扬尘治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冬季道路清扫保洁方案。非结冰期要进行道路洒水保洁等湿法作业;结冰期内要通过新型吸扫车机扫等作业,对主干道和重点道路进行有效清扫保洁。遇到不利气象条件,应进一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有效减少道路起尘量。
责任领导:袁海伟
责任单位:规划办、各村
3.强化渣土车管理
加强渣土车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车辆“跑冒滴漏”、冒尖运输、带泥上路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坚决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单位和车辆严厉处罚。
责任领导:杨玉超
责任单位:派出所、交通办
(三)防治燃煤污染
1.加强燃煤散烧管控整治
10月底前完成镇区内散煤销售点和农户冬季散煤使用情况详细调查,鼓励居民户实施“电代煤”。12月底前依法取缔煤炭经营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囤积和销售散煤。
责任领导:王俊杰、耿凌博
责任单位:工业办、矿管办、工商质监所、各村(各网格)
2.做好燃煤锅炉排查整治
对全镇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及茶浴炉进行排查,10月底前完成取缔手续不全的燃煤锅炉。避免平时处于停用状态,在冬季、夜间起炉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及茶浴炉死灰复燃,确保燃煤锅炉拆改到位、治理到位。
责任领导:杨玉超
责任单位:大气办、环保一中队、各村(各网格)
3.强化生物质锅炉的管理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生物质锅炉拆改工作。其他生物质锅炉纳入重点管理单位名录,明确专人盯守,严格控制排放标准,鼓励改为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责任领导:杨玉超
责任单位:大气办、环保一中队、各村
(四)防治工业企业污染
1.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0月底前完成全镇耐材行业工业窑炉企业提标治理;对未完成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2.工业扬尘治理
2016年10月底前对工业料堆进行专项检查,工业料堆采取封闭,或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
责任领导:王俊杰、杨玉超
责任单位:工业办、大气办、环保一中队、各村、各相关企业
3.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1)充分发挥在线监控平台的作用,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随机抽查监测,发现监控数据弄虚造假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其他涉气污染源,开展环保执法集中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现场检查频次、夜查频次和随机监测频次,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3)建立重点涉气企业驻厂监管工作机制,对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涉气污染源、错峰生产企业实行专人驻厂、不定时抽查、随机监测等监控措施,对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管,防止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
(4)督促全镇涉气工业企业将全年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冬防期间。冬防期间,原则上不再批准不涉及生产安全的停运或者降负荷运行环保设施的检修行为,如确需检修,生产设施需与环保设施同步停运。
责任领导:杨玉超
责任单位:大气办、环保一中队、各村(各网格)、各相关企业
4.持续整治土小企业
对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持续综合整治,加强动态监管,发现一起,整治到位一起。
责任领导:杨玉超
责任单位:大气办、环保一中队、各村(各网格)
(五)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1.黄标车不上路
10月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淘汰车辆实行就地拆解;全镇区域内禁止黄标车通行,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2.农用车不进城
加大对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规行驶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违规进城。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开展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加油站及各种施工工地的施工机械使用油品情况开展大检查,依法依规对使用劣质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责任领导:王俊杰、杨玉超、张聚发
责任单位:交通办、派出所、工商质检所、各村
4.油品严查
(1)1 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2)加大油品生产企业和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管,严控油品质量。
责任领导:王俊杰
责任单位:工业办、工商质监所、各相关企业
(六)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1.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坚决防止焚烧垃圾
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场所未安装或安装但未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违法行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全镇区域内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和各类废弃物。
责任领导:袁海伟
责任单位:规划办、食安办、各村(各网格)
2.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制度,加强监管执法。
责任领导:韩红瑞
责任单位:农办、各村(各网格)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二)加强督导督查
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督导机制,镇纪委、镇党政办和镇大气办不定期督查督导各村、各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对督导结果公开通报;对不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不能完成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任务的村、部门以及责任单位和重点治理企业,依法依规 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联合执法部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严重、拒不整治的坚决实行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对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
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发布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燃煤锅炉拆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凝聚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形成“同呼吸、共责任、齐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