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村电厂路南两处煤场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05307685/2016-001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超政文〔2016〕176号成文日期:2016-12-22发布日期:2016-12-22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王村电厂路南两处煤场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关于王村电厂路南(王村新社区对面)中段两处煤场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超政文〔2016〕176号                  签发人:刘根旺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王村电厂路南(王村新社区对面)中段

两处煤场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导组:

    2016年11月7日,接到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导组下发的“超化镇王村电厂路南(王村新社区对面)中段两处煤场存在:1.堆场物料未覆盖;2.筛选露天作业;3.场地没有硬化,没有防尘、降尘措施、场内积尘严重”问题,新密市超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交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被交办问题两处煤场分别属于张俊涛、张亚军,属于无证经营煤场,镇政府先后多次督促其停止经营活动,将煤场内堆积物清理取缔到位。

二、 现场调查情况

2016年11月8日,超化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许志红,副镇长李新安、郭建庄对超化镇王村电厂路南(王村新社区对面)中段两处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两处煤场存在物料未覆盖,场地没有硬化,没有防尘、抑尘措施,筛选露天作业等问题,对此要求煤场负责人按照市环保督导组的整改要求和镇政府对无证煤场清理取缔的相关要求,在限定期限之内将煤场内堆积物清理取缔到位。

三、处理情况

1.堆场物料未覆盖。

落实情况:2016年11月8日镇政府已经责令相关企业对堆场内堆积物覆盖到位。

2.筛选露天作业。

落实情况:该煤场自2016年7月至10月底一直没有经营,原储存煤渣也没有进行处理。2016年11月8日,会同农电站对煤场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其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3.场地没有硬化,没有防尘、降尘措施,场内积尘严重。

落实情况:该煤场属于无证经营煤场,镇政府将组织环保、国土、农电、安监、煤炭执法三中队等部门对该无证煤场进行取缔,预计11月30日前完成煤场内堆积物的清理。

   

                                2016年11月10日

 

  ————————————————————————

  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印发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