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刘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14/2017-000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安全生产,排查治理
文    号:刘政〔2017〕2号成文日期:2017-01-03发布日期:2017-02-03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刘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郑州市、新密市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年末岁初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镇政府决定,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治理工作。现将《刘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3日

 

刘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11月27日全国、省、郑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密安〔2016〕2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刘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尤小平  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文晓  纪检书记    

           郑秀峰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常东阳  副镇长

           范文平  副镇长

           杨建敏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刘忠军  副镇长

           钱耀钦  副镇长

           郑冠栋  副镇长

           李亚楠  党委委员

           郭俊强  党委委员

           黄春山  副科级干部

            韩麒铭  镇长助理 

    成员:楚广伟  党政办公室主任

            郭松涛  财政所长

            李宗汉  安全办公室主任

            尚伟民  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德法  镇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书溧  农业办公室主任

            张留国  镇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办公室

            杨建东  镇道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申战国  工商质监所所长

            李国平  派出所所长    

            靳海铎  国土所所长

                段富战  环保中队队长

                陈海东  供电所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李宗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一)煤矿: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对全镇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防顶板坍塌、防煤堆和矸石堆滑坡、“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煤监四中队

责任单位:煤矿所在村

(二)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对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落实,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镇道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运管所

(三)交通运输: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实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专项整治以及GPS安装和动态监控等,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和客车非法营运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道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逃避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因拆迁抢建等非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

牵头单位: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地所在村

(五)油气管线: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

按期整改完毕;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管道所在村

(六)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建筑、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新型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镇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派出所、中心学校、各村

(七)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牵头单位:安监一中队

责任单位:危化企业所在村

(八)烟花爆竹:重点是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个严禁”,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安监一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

(九)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和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等。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所在村

(十)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等,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牵头单位: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学校所在村、各学校

(十)民爆物品:重点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煤矿所在村、煤矿

(十一)国土资源: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

责任单位:各煤矿

(十二)旅游:重点加强对旅游景点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旅游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防火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镇宣传文化办

责任单位:景点所在村

(十三)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

牵头单位:供电所

责任单位:各村

其他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各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排查,镇督查目标考评办公室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全程适时重点督导督查等方式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和指导大检查工作,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督机构和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部门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督导督查。镇政府督查目标考评办公室和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采取“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不定期进行督导抽查,对此次检查走过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经认定属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行为的移交纪检、检察部门追责问效、严肃查处。

(四)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村及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并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任主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值班值守。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岁末年初、双节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健全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七)做好信息报送。大检查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各村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向镇安委办报送一次大检查以及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于2017年4月4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送至镇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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