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7〕9号 | 成文日期:2017-01-19 | 发布日期:2017-02-04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国土局:
因建设需要,河南省新密市永发磨料有限公司、郑州豫华炉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密市东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杏树岗村机砖厂、郑州豫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源企业集体公司新密市二七煤矿、芦沟联营煤矿三井、芦沟联营煤矿、芦沟开发公司霍文寿煤矿、新密市卢沟中联煤矿六井、郑州宝来特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密市东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2家公司需征迁。请贵单位核查由以上12家公司提供的土地使用证登记、抵押、查封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