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79374/2017-000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青政文〔2017〕33号 | 成文日期:2017-03-22 | 发布日期:2017-03-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屏街贯彻落实新密市创建国家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办直各部门:
现将《青屏街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新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2日
青屏街贯彻落实新密市创建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河南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豫政食安委〔2016〕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68号),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四区两城”和“五个体系”战略部署,以建设“食安新密”为目标,以构建食品安全全域监管、全链条溯源为重点,以落实食品安全五查一谈、责任约谈长效机制为保障,
建立健全“乡镇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体系,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辖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贯彻落实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创建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切实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部门协作,全面推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作用,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唯一标尺,让群众受益,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三、基本标准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重点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在省、市食品安全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三)群众满意度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群众对本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应在70%以上)
四、创建任务
辖区将以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为支撑,积极推进六项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五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一) 统筹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1、建立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
强化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监管责任,整合监管资源,规范产业发展,制订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科学划分监管事权,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厘清食品监管职责界限,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各社区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开展责任目标考核,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规范严格的监管执法体系。
落实监管部门的“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监管职责、监督抽验职责)要求。科学配置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监督等方面的人员,建立一支学历高、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监管队伍。高标准配备执法装备,按标准设置办公场所,建立稳步增长的食品安全经费投入机制。实现监督抽验和现场检查全覆盖,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监管部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把农畜产品、水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管等活动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监管方式规范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监管执法信息全面公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以罚代刑”。
3、严密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产品追溯、“红黑榜”等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质量安全保障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普宣传和社会参与。加强食品科普宣传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使各个领域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得到有效治理。强化安全创建示范带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密切协同的食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
(二)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保障工程
1、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工程。有效把控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关键风险点,完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防控机制。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分等分级管理、食品经营单位诚信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三大风险管理制度,严守食品生产经营源头。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内部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推动食品生产危害化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进行HACCP标准认证。规范农贸市场和互联网食品经营。强化高风险食品安全环节的监管,对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出台相应机制措施,纳入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管所、青屏派出所、青屏工商质检所、农业办公室
2、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以着力治理和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为引领的专项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食品安全环境。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加强规范引导,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提高知晓率。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3、立体化科普宣传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使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宣教科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急工程。2017年底前,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装备。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建立食药监所、教办、派出所等食品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活动,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力度,探索定时检查与突击执法检查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模式,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可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青屏派出所、青屏执法中队、青屏中心校、安全办、计生办
2、食品行业“潜规则”专项整治。开展排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在辖区内,全面排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出售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加工、出售、使用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级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青屏派出所、安全办、计生办、农业办公室
3、食品“三小”规范整治。“三小”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小餐饮店。要摸清底数。对“三小”单位进行基础信息登记备案管理,查清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要规范提升。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生产原料购进使用、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人员佩戴健康证上岗等制度,提升小作坊、小餐饮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通过集聚形成规模,促进规范。合理规划,有序布局,引导小作坊进入园区固定场所集中生产;在居民集中区域合理设置菜市场,落实税费优惠,引导小摊贩进驻经营;设立餐饮一条街、小吃一条街,整合餐饮资源。要消除盲点。充实社区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推行“属地包干”作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青屏派出所、安全办计生办
4、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提升整治。以食用农产品市场和大中型购物超市为重点,开展“文明经营”主题实践活动,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退市制度,依法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完善集中交易市场水果蔬菜类、生鲜肉类及鲜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常态化检测措施,完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措施。
责任单位:青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六、实施步骤
按照省、郑州市统一部署,具体实施步骤分为: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1月
对照《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及评价标准,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启动创建行动,发动辖区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创建合力。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各社区、各部门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努力达标。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二)考核自评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河南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制定考评细则,并对各社区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报送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自评报告。
(三)迎接考评阶段:2018年1月—6月
迎接省、郑州市综合考评。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基础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社区和办直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发挥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各社区、办直各部门要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工作,各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各社区实行季报、月报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向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将督导考核。
(三)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评价工作)的纪律要求,确保评价客观公正。严格督导问责,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通过督导问责,推动创建行动工作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