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的通 知

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0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7发布日期:2017-04-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郑安监管〔2017〕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郑安监管〔2017〕37号)   

                         

                           

 

附 件

   

郑安监管〔2017〕37号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将标准化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不断推向深入。目前,全市工贸行业标准化达标企业共计377家,为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仍然存在部分县(市、区)和企业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企业创建流于形式、外部评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安委〔2016〕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安监管〔2016〕5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内涵,加大推进力度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深刻理解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理清工作思路,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增强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创建,提高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明确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真正了解标准化作用,掌握建设方法;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安监管〔2016〕54号)”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在2016年达标创建的基础上,力争2017年年底前7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各县(市、区)达标情况与全年目标考核挂钩。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年底未完成70%以上达标任务的,每少10个百分点扣除0.5分。

    三、及时查找不足,跟踪推进情况

一是开展标准化建设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先进做法;二是实行月上报、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每月上报达标情况,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达标情况,半年或年底认真总结全市工作推动情况;三是宣传推广标准化建设成效。充分调动企业创建标准化积极性,企业自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亮点,通过市局网站标准化专栏、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发挥标准化达标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四、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推动创建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把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相结合,把企业自主创建、年度自评、自评报告公示情况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地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尺度。对达标已满三年的企业要积极组织复评,对未开展标准化达标建设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照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创建。

五、规范考评管理,严把建设质量

要建立严格的考评工作机制,加强对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为取证而取证”、“为达标而达标”造成的现场管理与制度建设“两层皮”的问题。对自愿申请评审的企业,要严把评审质量,严禁评审单位替代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对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当利益等行为的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要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扎实持续推进,巩固建设成果

要把标准化建设质量作为衡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尺之一,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回头看”。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抓标准化建设情况、全员参与创建情况、全员岗位达标情况、失分项整改情况、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及持续改进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改正,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全面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由“要我创建”向“我要创建、我会创建”转变。为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保障。

七、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达标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激励政策,对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年底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提高企业达标创建的积极性。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