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35/2017-00007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交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文 号:新密交运〔2017〕50号 | 成文日期:2017-04-13 | 发布日期:2017-04-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进我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污染道路扬尘的整治力度,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7〕4号)及《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7〕7号)要求,为加强城乡结合部重点道路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突出抑尘、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防联动,下移工作重心,严格奖惩机制,有效控制各种扬尘污染,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主要任务
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强化对重点区域道路管理,加大清扫次数,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绿化、硬化,彻底消除黄土裸露现象。对道路实行洒水降尘,确保洒水降尘质量,洒水降尘次数每天不少于2次。
(一)逐步提高城乡结合部的国、省道机械化清扫率,对郑登快速通道、荥密路等主干线重点道路增加冲洗保洁频次。
责任单位:公路局
责任领导:张进中
分管领导:靳全喜、郑宗建
监管责任人:杨建章、胡占领 、丁红军、郭建伟
(二)逐步提高城乡结合部的县道机械化清扫率,对洧水路、东柿路等次干线重点道路增加冲洗保洁频次。
责任单位:地管所
责任领导:徐葆慧
分管领导:崔红耀、魏伟国
监管责任人:张进军、姜建勋
三、督查追责
(一)督查方式。局大气办加大对重点区域现场督查、明察暗访力度,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立即对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环境污染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将整改处理结果上报局大气办。
(二)追责标准。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导组和环境攻坚办督导组第一次发现问题,对各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新密市大气污染治理督办通知书,要求3天内整改完毕。
对在规定时间仍未整改到位的,责令迅速整改,并对责任单位三级网格长和牵头单位下沉人员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二次发现同一类型问题再次出现的,对责任单位相应领域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予以警告约谈,并对二、三级网格长和牵头单位下沉人员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三次发现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启动问责,对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追究责任,并对一、二、三级网格长和牵头单位下沉人员予以相应的处理。
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导组和环境攻坚办督导组要对各个责任单位、牵头单位每月不少于3次的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管控重点区域。由公路局、地管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调度有序、督查有力、统筹协调、分类推进。
(二)建立“三单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局属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要求,强化认识,厘清责任,认真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实施销号制度,确保整治任务逐一落实到位。
(三)深化宣传教育,动员全局参与。以广播电视、报社、网站等为载体,运用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曝光大气环境违法案件,营造人人皆知、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