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免疫效果监测和开展牛羊布病基线调查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65619/2017-000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关 键 词:通知,春季免疫效果监测和开展牛羊布病基线调查
文    号:新密牧字〔2017〕37号成文日期:2017-05-09发布日期:2017-05-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畜牧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免疫效果监测和开展牛羊布病基线调查的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免疫效果监测和开展牛羊布病基线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

为切实掌握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的免疫效果,了解我市牛羊布病发生及流行情况,依据《郑州市关于开展牛羊布病基线调查的通知》和《新密市201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开展春季免疫效果监测和牛羊布病基线调查工作。

一、采样目的

切实掌握春季防疫效果,了解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布病等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

二、送样要求

(一)抗体监测采样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站采集两个禽场、两个猪场的血样,每场采集血样20份。猪、鸡散养户各采集10份。

    2.猪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鸡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3毫升。

3.禽场需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及新城疫疫苗,猪场需免疫口蹄疫、猪瘟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4.鸡抗体监测样品必须来自免疫超过21天的鸡只,猪抗体监测样品必须来自免疫超过28天的猪。

5、样品采样要客观真实、有代表性。采样单填写要实事求是,内容详全,严禁编造数据。

(二)基线调查采样要求

1.根据测算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站按照羊场存栏量的10%比例进行采样。(示例:假设辖区内某场存栏量为500只,则该场所需抽样数量应为50份。)

2.羊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

3.样品采样要客观真实、严禁编造,采样单上必须标注布病免疫情况。

    三、送样时间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务必于5月26日前将样品及采样单送至新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联系人:宋晓燕13683803739   

韩绍霞15093207525

 

  新密市畜牧局

    2017年5月9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